圖: 翻攝自臉書
孫安佐案起訴時間往後延30天,延到8月5日前;李敖長女李文勸孫鵬最好別再飛美國,否則很有可能連他也得負法律責任。
藝人狄鶯、孫鵬的18歲獨子孫安佐,今年3月26日在美國揚言掃射校園被捕,遭控恐怖威脅和持有武器罪,日前此案升級成聯邦規格,最重可能被關10年。據中天新聞報導,孫安佐的罪名以非移民身分外國人身分非法持槍,26日案情又有進展,賓州聯邦法院同意檢察官要求,將起訴時間往後延30天,延到8月5日前。
原本根據美國迅速審判法,提訊後30天內必須起訴,不過賓州聯邦檢查官提出要求延期,理由是「雙方正在商談,非公審結案」,即是所謂的認罪協商,孫安佐本人也不反對延期,因此法官同意延期,聯邦部門將在8月5日前,正式起訴孫安佐,之後再進行認罪協商後的遣返程序,孫安佐回台還有得等。
此外,長期關心此案的李敖長女李文也發文勸孫鵬:最好別再飛美國,否則很有可能連他也得負法律責任。
李文透露美國很多州,包括賓州,若是幫21歲以下的青年購買槍枝,其實是違法的,才滿18歲的孫安佐錢哪裡來?她認為肯定是使用孫鵬或是狄鶯的信用卡,除非孫鵬夫妻能證明沒有授權、是被盜刷的,否則「用學生簽證在網路買的彈藥、槍枝等,那你的父母要付所有的法律責任。」若罪名成立會是三級重罪,以賓州法律來看,最多恐面臨7年牢刑、罰金15000元美金(約台幣45萬6000元),「還好孫學生購買了只有一隻槍,要不然有兩只槍以上的話,就要做強制性的5年牢。」
李文認為若真的是用孫鵬名下信用卡購買槍枝,那麼孫鵬趕回台灣是正確的,「要不然他也可能會被提告,就不好了。」李文也認為最重要就是「不要撒謊」,「要不然也會被聯邦政府抓起來坐牢10年。」
孫鵬、狄鶯3月底一起赴美營救愛子,為人父母為獨子在美國的一句「玩笑話」心力交瘁,6月夫妻倆陸續返台,回到北投住處,夫妻倆看起來神情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