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電動車充電收費明年元旦上路 議員要求市府增設充電樁
圖說:台中市電動車充電收費將於明年元旦上路,議員黃馨慧要求市府增設充電樁,「不是有就好!」(記者鍾麗如攝)
台中市電動車充電收費將於明年元旦上路,議員黃馨慧今天表示,試算公有停車場的充電及停車費用,相較私人快充並無優勢,要求市府增設充電樁,「不是有就好!」
  
交通局表示,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已完成設置慢充四百0六槍、快充四槍,今年底前將再增加慢充三百八十三槍、快充九十五槍,預計今年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充電設施設置數量將達八百槍以上,未來將視電動車成長幅度、停車熱點及電動車持有率分布等,規劃每年增加百分之一至二充電車格,以分年建置方式達成「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百分之十規定。
  
國民黨議員黃馨慧指出,政府為鼓勵「汰油換電」,連續數年實施電動車充電、停車免費優惠政策,但實際上電動車成長並未大幅提升,凸顯消費者還在觀望中。根據一一二年車輛成長統計,小客車增加二千三百四十四輛、電車三百0五輛,電車佔比僅一成左右。
  
黃馨慧表示,電動車成長量能不足,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充電樁問題,檢視台中市一一二年公有停車場的充電設備,慢充四百0六支、快充四支,以一一二年電動車數量四千八百七十六輛,約是十二名車主要共用一台充電樁設備。
  
黃馨慧指出,公有停車場設置「慢充」的充電樁設備,一次充滿電,大約需要七小時,十二名車主要將愛車充滿電,就需要將近四天時間。針對一一四年將實施充電停車收費,停車前一小時免費後,車主支付電費及停車費金額,可能超過私人停車場快充費用。另,據市府統計,去年全市充電設備使用率二成三,近七成閒置,市府花大錢設充電樁卻無法充分利用,電動車充電明年開始收費,還有多少車主願意在公有停車場充電?
  
交通局表示,交通部「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充電車格比例為小型車停車位總數的百分之二以上,市府營造良好充電環境,推動綠色轉型;因此,於「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將充電車格比例提高至百分之十以上,設置比例遠高於中央規定。